关于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修改信托契约的公告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关于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修改信托契约的公告
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3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
售,并自2016年3月8日在内地公开销售。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金适
用于内地销售的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含基础条款)的以下变更:
一.信托契约的修订
本基金的信托契约已作出修订,以明确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说明书的具体规
定,就特定份额类别收取销售费用和递延销售手续费,以及就特定份额类别办理自
动转换,并作出其他适当更新。
二.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经修订的《信托契约》可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am.jpmorgan.com/cn)查阅,
并可于正常办公时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
后索取复印件。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am.jpmorgan.com/cn)的本基金的《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若《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
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
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
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
主要风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
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
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
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摩根太平洋证券基金修改信托契约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