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更新内地销售文件的公告
2021-10-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重要提示:本公告为重要文件。请投资者务必关注及详阅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
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施罗德亚洲高息股
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内容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进行一切合理查询后
确认,尽其所知所信,本公告并未遗漏令本公告含有任何误导性陈述的其他事实。
施罗德亚洲高息股债基金(“本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7]767 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 2017 年 7 月 28 日起在内地
公开销售。除非本公告另行界定,本公告所用术语与本基金 2021 年 10 月版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中国内地补充说明文件所界定的含义相同。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金的如下变更或更新。
一. 本基金投资政策的变更
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生效日期”)起,本基金于亚洲固定收益证券的预计最低投资
比例由其资产净值的 30%降低至 20%。作出该等变更后,本基金各资产种类的预计配
置范围如下(删除内容以删除线表示,增加内容以双下划线表示):
亚洲股票:30-70%
亚洲固定收益:3020-70%
其他资产种类:0-20%
现金和货币市场工具:0-30%
预计资产配置仅供参考。投资者应注意,实际的配置可能因市场、经济及其他情况的变
动而不时变更。
二. 信用评级评估的强化披露
就本基金而言,根据此前的披露,债券/债务证券/固定收益工具如由任何中国内地信用
评级机构评为 BB+或以下级别,即属于“低于投资级别”。
自生效日期起,就本基金而言,债券/债务证券/固定收益工具如由任何中国内地信用评
级机构评为 AA-或以下级别,即被视为“低于投资级别”。
此外,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已进行澄清,以载明债券/债务证券/固定收益工具如由任何国
际认可信用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穆迪或惠誉评为 BBB-/Baa3(或其相等级别)以下级
别,即属于“低于投资级别”。
本基金经修订的投资政策下“低于投资级别”的涵义概述如下(删除内容以删除线表示,
增加内容以双下划线表示):
在购买时由任何国际认可信用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穆迪或惠誉评为 BBB/Baa3(或其相等级别)以下级别,或由任何中国内地信用评级机构评为
BB+AA-或以
下级别。
另外,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已进行强化,以载明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定量和定性的基本面来
评估固定收益工具的信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杠杆水平、营业利润率、资本回
报率、利息覆盖率、经营现金流、行业展望、公司的竞争地位和公司治理事宜。
为免生疑问,如目前所披露,本基金对低于投资级别的债券/债务证券/固定收益工具的
投资比例上限并未变更。
三. 与投资于具有亏损吸收特点的债务工具相关的澄清
自生效日期起,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已进行修订,以澄清本基金可投资的具有亏损吸收特
点的债务工具的类型。
本基金投资政策的变更载于下表(删除内容以删除线表示,增加内容以双下划线表示):
投资于具有亏损吸收特点的债务工具
本基金可将其资产净值的最多 20%投资于具有亏损吸收特点的债务工具,例如:或
有可转换债券、额外一级资本票据及二级资本票据、一级及二级资本票据、资本担
保债券、高级非优先债务和总亏损吸收能力债券。
为免生疑问,如目前所披露,本基金对具有亏损吸收特点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比例上限并
未变更。
相关风险披露,请参阅基金招募说明中标题为“风险因素”一节下标题为“与投资于具
有亏损吸收特点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风险”的风险因素。
四. 明确内地销售机构向内地投资者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
本基金的中国内地补充说明文件进行修订,明确了内地销售机构依据法规向内地投资者
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具体获取方式以内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 其他杂项更新
除上文所载事项外,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中国内地补充说明文件、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及中国内地产品资料概要亦进行修订,以包括以下更新,该等修订自生效日期起生效:
更新施罗德集团的企业概况;
更新互联互通机制及债券通的披露;
反映本基金将投资延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更新;
更新中国内地税务披露;
强化风险披露;及
其他杂项更新、变更及编辑修订。
六. 对内地投资者的影响
除上文披露的事项外,本基金的所有其他主要特点,包括费用水平、费用结构、本基金
的管理方式及风险概况将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不会对本基金内地投资者的权利或权益造
成任何重大损害。
七. 文件的查阅
为反映上述变更,本基金的中国内地补充说明文件、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国内地产品资
料概要已进行修订,并将于生效日期或生效日期前后载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fund001.com。请浏览该网站以了解更多详情。
八. 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内地代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有关事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
电子邮箱:services@jysld.com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内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信托契约、中国内地补充说明文件、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中国内地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本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
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