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指数基金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20231204
2023-12-04 文字大小 【 】 【打印
            
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指数基金(“本基金”)
此乃重要文件,务请投资者实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意见。
若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含义。
投资者请注意,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
现的指引。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阅《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
书》”)、《恒生指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
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
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关于修订《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作出修订。
一、 《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
2023年第23号)。根据该公告,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本基金的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期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据此,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
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之“2、相关税收安排”
下的“所得税”一节进行了更新。
2. 根据于2023年11月17日生效的香港《2023年印花税(修订)(证券转让)条例草案》,香港股票交易印
花税税率由0.13%下调至0.1%。据此,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在内地
销售的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之“2、相关税收安排”下的“印花税”一节
以及《恒生精选基金系列基金说明书》中“税务及监管规定”之“香港”一节最后一段就香港股票交易印
花税税率下调进行了更新。
3.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作出修订,以反映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的《恒生
精选基金系列 – 恒生指数基金关于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事项的公告》所述的变更。
4. 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恒生指数基金的特别条款》作出修订,以更新恒生指数的成份股数目。
有关上述修订详情,请参阅本公告随附的“《恒生精选基金系列-恒生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之修订”中所列
内容,并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 《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根据上述《招募说明书》第3及4点所述的修订,相应地对《产品资料概要》中“目标及投资策略”下的“指
数”进行了更新。
三、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的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
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客户服务电子邮箱
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http://www.ccb.com)查询。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于其发布之日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