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通亚洲高收益债券基金暂停及恢复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3-09-0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日
一、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及内地销售的份额类别 海通亚洲高收益债券基金(“本基金”) H类(人民币),H类(人民币对冲), H类(美元)份额
基金代码 968056,968112,968113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海通亚洲高收益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下称“《招募说明书》”)
暂停赎回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暂停赎回日(下称“暂停日”) 2023年9月1日
暂停赎回业务的原因说明 根据《招募说明书》,因2023年9月1日香港遭遇悬挂八号台风警告讯号,该日香港银行办公时间缩短,故不是香港营业日,因此,该日亦并非本基金的内地销售开放日,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于当日暂停。
恢复赎回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赎回日(下称“恢复日”) 2023年9月4日
恢复赎回业务的原因说明 导致本基金暂停赎回业务的香港恶劣天气因素已消除,当日为正常的内地销售开放日。
二、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内地投资者在暂停日向内地销售机构提交的赎回申请将视为恢复日提出的申请。
2. 请投资者及早做好相关的业务安排,避免因非香港营业日原因带来的不便及资金在
途导致的损失。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95533)或通过本基金内地代理人客户服务电子邮箱
ccbkf.zh@ccb.com垂询相关事宜,或访问本基金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ccb.com)查询。
3.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信托契
约》、《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
能力相适应。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
资者在购买本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投资者应当通过由本基金的内地销售机
构赎回本基金,内地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中国内地代理
人网站的其他公告。
4. 本基金为香港互认基金,受香港法律管辖,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
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在内地公开销售,中国
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告中所述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推荐或者保证。
特此公告。
海通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