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根太平洋科技基金修改信托契约和基金说明书的公告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关于摩根太平洋科技基金修改信托契约和基金说明书的公告
摩根太平洋科技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58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
销售,并自2020年2月24日在内地公开销售。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关本基
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简体中文版信托契约(含基础条款)和《摩根太平洋科技基金基金说
明书》(以下简称“《基金说明书》”)的以下变更:
一.信托契约的修订
本基金的信托契约已作出修订,以明确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说明书的具体规
定,就特定份额类别收取销售费用和递延销售手续费,以及就特定份额类别办理自
动转换,并作出其他适当更新。
二.《基金说明书》的修订
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已作出修订,以反映本基金在香港的销售新增F类别份
额。内地投资者请注意,F类别份额未在内地销售,该等变更对内地投资者未有影
响。
具体而言:
“第一章本基金的内地补充规则”之修订
?“六、本说明书第二章不适用于香港互认基金的相关安排”下“(一)份额类别”
的表格内插入以下新的一行:
“
类别 类别货币
摩根太平洋科技F类别(美元)(累计) 美元
”
“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摩根太平洋科技基金基金说明书”
之修订
?“份额类别”一节内的第一段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根据本基金的信托契约,管理人可以决定发行不同的类别(各为一‘类别’)。
虽然各类别的资产将作共同投资,但各类别可应用特定的收费结构、货币或
收益分配政策。由于各类别有不同的收费结构,每类别应占的资产净值可能
不同。特别是,C类别份额仅向机构投资者及若干指定分销商发售、数字级
别份额仅可通过管理人指定的特定渠道进行认购/申购、F类别份额仅向已
与管理人或与管理人有联系的一方订立特定分销安排的若干指定分销商发售,
而I2类别份额仅向机构投资者发售。
就F类别份额而言,(1)投资者申购F类别份额将无须支付申购费,而如F类
别份额于购买三年内被赎回,则须向管理人支付递延销售手续费(‘递延销售
手续费’)及(2)管理人有权每年收取1%的销售费用,该费用可用于支付分销
商提供投资者服务的酬金。有关F类别份额适用费用的详情,请参阅‘收费、
开支及责任’一节。持有的F类别份额将于申购满三周年时,于管理人确定
的预定转换日期免费自动转换为本基金内向零售投资者发售且以相同类别货
币计价并采用相同收益分配政策的份额类别(数字级别除外)(‘指定类别’)。
自动转换根据申购满三周年当日两个类别的份额净值处理,但前提是该日须
同时为本基金的交易日及有关分销商所在司法管辖区的营业日;否则,将于
下一个同时为本基金的交易日及有关分销商所在司法管辖区的营业日的日子
处理。于转换后,份额持有人须受限于指定类别的权利及责任。就若干司法
管辖区的投资者而言,此项转换可能产生税项负担;因此,投资者应就其自
身状况咨询其税务顾问。”
?“份额类别”一节内最后一段下的表格内插入以下新的一行:
“
类别 类别货币
摩根太平洋科技F类别(美元)(累计) 美元
”
?“申购”一节内“首次发行价格”分节第二段下的表格内插入以下新的一行:
“
类别 每份额首次发行价格(不包括申购费)
摩根太平洋科技F类别(美元)(累计) 10.00美元
”
?“申购”一节内“申请手续”分节的第六段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成功获接收之申请人将获寄发成交单据。如申购款项并无连同申请表格一
并附上,则须于成交单据发出之时实时结算。如从有关交易日起计(但并不包
括该交易日)七个历日尚未收到即可提用之付款,则管理人可酌情决定将该申
请当为无效及予以取消,以及如受托人有所要求或有关份额申请构成所有已
发行份额5%以上,则该申请必定被当为无效及予以取消。在该情况下,管理
人将有权向申请人收取代表处理申购申请所涉及之费用之注销费(该收费归
管理人所拥有)及任何货币汇兑成本(如适用),并可要求该申请人向管理人支
付份额获发行之日与份额被注销之日之份额净值之差额(经摆动定价机制所
调整(如适用))之差额,以及任何适用之申购费、赎回费及(就F类别份额而言)
递延销售手续费。”
?“赎回”一节内“份额之赎回”分节的第四段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就F类别份额而言,如F类别份额于购买三年内被赎回,管理人将就份额
的赎回收取递延销售手续费,而有关费用将从赎回款项中扣除(如适用)。请参
阅‘收费、开支及责任’一节内‘申购费、赎回费及递延销售手续费’分节,
了解递延销售手续费的适用费率。
赎回费及/或递延销售手续费应向下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而赎回款项的金
额应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倘若向上五入赎回款项或向下四舍获赎回的
份额数目,则进位对应的金额应拨归进行赎回的份额持有人。倘若向下四舍
赎回款项或向上五入获赎回的份额数目,则进位对应的金额应拨归本基金。
管理人将保留赎回费及/或递延销售手续费之款项拨归其所有或使用。然而,
管理人现时并无征收任何赎回费。”
?“转换”一节内的第四段后插入以下新的段落:
“尽管有上文所述,就F类别份额而言,
?转换仅可在同一项基金的F类别份额或摩根基金(单位信托系列)内的另
一项基金的F类别份额之间进行。如一名份额持有人欲将一项基金的F
类别份额(‘原F类别份额’)转换为同一项基金的另一个F类别份额或
摩根基金(单位信托系列)内的另一项基金的F类别份额(‘新F类别份
额’),将收取不高于将转至的新F类别份额的份额净值1%的转换费,
除非与管理人作出其他安排,而有关费用将从转换金额中扣除(如适用)。
为免生疑问,管理人将不会就从原F类别份额转出收取递延销售手续
费;而如投资者日后赎回新F类别份额,原F类别份额的持有期会就计
算递延销售手续费目的转移至新F类别份额;
?转换不可在一项基金的F类别份额与同一项基金的非F类别份额,或
摩根基金(单位信托系列)内的另一项基金的非F类别份额之间进行(不
论是转入或转出);转换亦不可在摩根基金(单位信托系列)内基金的F类
别份额,与由管理人管理或就管理人担任香港代表的另一项基金的任何
份额类别之间进行(不论是转入或转出)。”
?“收费、开支及责任”一节内“申购费及赎回费”分节的标题修改为“申购
费、赎回费及递延销售手续费”
?“收费、开支及责任”一节内“申购费及赎回费”(修改为“申购费、赎回费
及递延销售手续费”)分节的第一段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管理人可在发行份额时(如适用)从总申购金额中收取申购费(除F类别以外
的类别:通常最高不超过相关类别份额净值的5%;F类别:无),并在注销
或赎回份额时(如适用)从赎回款项中收取赎回费(除F类别以外的类别:目前
为0%(通常最高不超过相关类别份额净值的0.5%);F类别:无)。然而,管
理人目前并不征收任何赎回费。”
?“收费、开支及责任”一节内“申购费及赎回费”(修改为“申购费、赎回费
及递延销售手续费”)分节的第一段后插入以下新的段落:
“就F类别份额而言,管理人目前并不征收任何申购费或赎回费;而如F类
别份额于购买三年内被赎回,则须向管理人支付递延销售手续费。F类别份
额的赎回所得款项将按下文所载费率被征收递延销售手续费:
于自购买起的以下年份赎回 递延销售手续费的适用费率(占赎回时份额净值的百分比)
首年 3.00%
第二年 2.00%
第三年 1.00%
其后 不适用
递延销售手续费的适用费率是根据被赎回份额已发行的总时长(包括由同一
项或另一项基金的F类别份额转换而来的份额,其于转换前的持有期间(如
1有))确定。第二年及第三年分别于购买份额满一周年及两周年当日开始。份
额将按先进先出原则被赎回,因此首先被赎回的F类别份额是本基金中持有
期最长的份额。每份额递延销售手续费的金额是通过上文确定的有关百分比
乘以赎回F类别份额时的份额净值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
1例如,若客户于2026年4月1日购买F类别份额,自2026年4月2日至2027年3月31日(包括
首尾两日)期间内作出的任何赎回属于自购买起的首年范围,递延销售手续费的适用费率为3.00%;同
样地,于2027年4月1日作出的任何赎回属于自购买起的第二年范围,递延销售手续费的适用费率
为2.00%。”
?“收费、开支及责任”一节内“管理费”分节后插入以下新的分节:
“销售费用
就F类别份额而言,管理人有权每年收取不高于每一类别资产净值1%的销
售费用。目前,管理人每年收取每一类别资产净值1%的销售费用。销售费用
按类别于每一个交易日及计算类别的份额净值的其他日子的资产净值每日累
计,并应于每月底支付。管理人一般使用部分或全部销售费用支付分销商提
供投资者服务的酬金。
F类别份额的费用及收费
投资者应注意,尽管申购费或赎回费将不适用,但F类别份额须同时缴纳销
售费用及递延销售手续费。
下表载列于不同的持有期情景下将如何向F类别份额收取销售费用及递延销
售手续费。仅就说明目的,以下示例假设份额净值于整个投资期内保持不变。
于自购买起的以下年份赎回 在投资者投资F类别的整段期间,应计的累计销售费用(占份额净值的百分比) 于赎回时支付的递延销售手续费(占份额净值的百分比)
首年 最高达1.00% 3.00%
第二年 1.00%至2.00% 2.00%
第三年 2.00%至3.00% 1.00%
若投资者自购买起首三年内赎回,请注意,适用于F类别份额的销售费用及
递延销售手续费的合计金额可能超过适用于向零售投资者发售的本基金的
另一类别份额的申购费。”
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亦作出其他优化修订。
三.文件的查阅
本基金经修订的《信托契约》和《基金说明书》可通过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am.jpmorgan.com/cn)查阅,并可于正常办公时间在内地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免费
查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am.jpmorgan.com/cn)的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
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
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
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
主要风险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
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
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
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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