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理高息股票基金更新内地基金文件的公告
2026-02-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重要资料:本公告为重要文件,敬请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
询独立专业财务意见。
关于惠理高息股票基金
更新内地基金文件的公告
除非本公告另有注明,本公告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惠理高息股票基金(“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
售的《惠理高息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自2026年3月25日(“生效日”)起,本基金将进行如下变更:
一.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的细节与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并鉴于电子媒体的使用愈发普及,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电子形式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派发英文版及中文版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英文版及中文版的未经审计中期财务报
告(统称“财务报告”)(“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
财务报告一经发布,基金管理人将不会主动发送印刷本或电子版本,而是可于基金管理人
1网站http://www.valuepartners-group.com免费下载电子版本,或于一般办公时间内于香
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43楼基金管理人办事处查阅纸质副本。因应基金份额持
有人要求,亦可免费索取纸质副本。
自生效日起,除非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特定要求,否则将不再提供财务报告
的纸质副本。
需要说明的是,香港端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并不改变内地代理人向内地投资者进行信息
披露的方式,因此该等变更对内地投资者并没有影响。
二.采用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后的送达方式变更及与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的相关风险
在采用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请求更改财务报告的送达方式,
但经签署的书面申请需提前7天送达至基金管理人办事处(如本公告第一项所述)。此类请求
在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请后的2个营业日内生效。
1此网站并未经香港证监会审阅或认可。
基金管理人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与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的如下相关风险:
1.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需备有适当的计算机或电子设备、软硬件及网络。
2.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有必要,请储存或打印财务报告以备日后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香港端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并不改变内地代理人向内地投资者进行信息
披露的方式,因此该等变更对内地投资者并没有影响。
三.简化有关财务报告提供的通知
为提升本基金的运营效率,今后将不再就有关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发布及可供查阅情况另行
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纳入基金管理人现有的标准化发布时间表,而非另行通知。本基金
的年度财务报告将于财政年度(即每年12月31日)结束后四个月内发布,未经审计的中期
财务报告将于每年6月30日后两个月内发布。财务报告发布后,将继续按照本公告第一项
所述方式免费提供。
需要说明的是,香港端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并不改变内地代理人向内地投资者披露的方
式,因此该等变更对内地投资者并没有影响。
四.内地基金文件的更新
《招募说明书》将进行以下修订:
1.《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第十部分“对内地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下“7.基
金说明书与补充说明书对内地投资者的适用规则”之“(14)财务报告及报表”,及《招
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第6节“一般资料”之第6.3节“财务报告及报表”和第6.9
节“重大协议”将被修订以反映香港端电子形式派发文件安排;
2.其他杂项修订
(1)《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第1节“管理及行政”之第1.1节“基金管理人”将
被修订以反映拿督斯里谢清海及苏俊祺先生辞任基金管理人董事职务;
(2)《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第1节“管理及行政”之第1.1节“基金管理人”将
更新基金管理人董事的履历,以反映从2025年5月16日起叶浩华先生及吴祝花
女士获委任为基金管理人董事;
(3)《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第二部分“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下“2.相关
税收安排”之“(2)增值税”将更新以反映内地增值税的有关最新安排。
经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将于生效日当日或生效日前后载于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thfund.com.cn。请浏览该网站以了解更多详情。
五.变更的影响
除上述所载变更外,基金管理人不预期本公告所描述的变更会导致以下方面的任何变化:(i)
适用于本基金的其他主要特征及风险;(ii)本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支付的费用水平或成
本;及(iii)本基金的运作及/或管理方式。本公告所载变更预期不会严重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或利益。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www.thfund.com.cn)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
《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等与
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
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基金管理人对本公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就其所深知及确信,于本公告刊发日期,本公告并未遗漏任何其他事实以致本公告的
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成分。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86-8888
网站:www.thfund.com.cn
八.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为日
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
《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
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