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汇理香港组合-创新动力股票基金调低受托人费用及基金登记机构的费用并修改基金销售文件的公告
2023-04-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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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本公告乃重要文件,请投资者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请咨询专业意见。基金管理人对本公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关于东方汇理香港组合-创新动力股票基金调低受托人费用及基金登记机构的费用并修改基金销售文件的公告
除非本公告另有注明,本公告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东方汇理香港组合–创新动力股票基
金(“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东方汇理香港组合–创新动力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招
募说明书》”)中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本基金及其基金销售文件(包括《招募说明书》以及《东方
汇理香港组合–创新动力股票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产品资料概要》”))的以下修订:
一. 本基金及本基金销售文件的更新
1. 调低本基金的受托人费用
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生效日”)起,本基金的受托人费用已调低如下:
当前受托人费用
(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百分率)
新受托人费用
(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百分率)
每年 0.11%
年度最低费用为 40,000 美元。
每年 0.0875%
为免生疑问,本基金的最高受托人费用并无变更(即,每年为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
据此,《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第十部分“对内地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下“3.
本基金需持续缴付的费用”、《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的“开支及收费”一节下的
“受托人费用”以及附录七“费用及开支”一节进行相应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
持续缴付的费用”部分亦已相应更新。
2. 调低本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的费用
自生效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的费用已调低如下:
当前基金登记机构的费用 新基金登记机构的费用
2
维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前 30 位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年度维持费为 4,000 美
元, 就其后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每年应
付给作为基金登记机构的受托人 100
美元。
维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前 20 位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年度维持费为 1,500 美
元, 就其后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每年应
付给作为基金登记机构的受托人 100
美元。
据此,《招募说明书》之补充说明书第十部分“对内地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下“3.
本基金需持续缴付的费用”以及《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附录七“费用及开支”一
节进行相应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本基金持续缴付的费用”部分亦已相应更新。
3. 其他更新
《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1) 更新《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互联互通机制”一节以及“风险因素”一节下的
“(xxi) 与互联互通机制有关的风险”下有关互联互通机制的内容;
(2) 更新《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可持续投资”一节所载的责任投资政策以及
“风险因素”一节下的“(xxiii) 可持续投资风险”下的有关内容;
(3) 其他澄清及更新。
《产品资料概要》的更新
(1) “资料概览”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全年经常性开支比率以及该等开支比率的计算
基准;
(2) “本基金过往的业绩表现如何?”部分更新了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新增了本基金
2022 年的业绩表现。
二. 变更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变更(“变更”)对本基金适用的特点及风险并无任何影响。除本公告另行说明
外,变更不会导致本基金的运作及/或管理方式发生任何变化,或对现有投资者造成任
何其他影响。除本公告第一部分下第 1 项和第 2 项另行说明的费用变化外,实施变更
后,本基金的费用结构和收费水平以及本基金的管理成本不会改变。本基金现有投资者
的权利和利益不会因变更而遭受重大损害。
三. 文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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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已更新。更新版《招募说明书》及《产品
资料概要》可在内地代理人网站(www.abc-ca.com)查询。请浏览该网站以了解更多详情。
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任何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资料,请联络本基金的内地代
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客服热线:+86-400-68-95599
内地代理人公司网址:www.abc-ca.com
内地代理人客服邮箱:service@abc-ca.com.cn
四.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abcca.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
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
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五. 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
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
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
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