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达香港-瑞士百达策略收益收益分配公告
2025-11-24 文字大小 【 】 【打印
            
百达香港-瑞士百达策略收益 收益分配公告
根据《百达香港-瑞士百达策略收益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 基金
管理人瑞士百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百达香港-瑞士百达策略收益(“本基
金”)收益分配事项向内地投资者发布公告如下。除非本公告另有注明, 本公告所使
用的术语应与《招募说明书》所载词汇具有相同含义。
一. 公告基本信息
分配
月份
有关年度分红
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配的基金份额类别及每份额分配金额
(单位: 人民币元/份基金份额)
M每月派息人民币类别
968175
HM每月派息人民币类别
968176
11月 本次分红为
2025 / 2026 基
金年度的第[2]
次分红
0.062
0.062
二. 与收益分配相关的其他信息
中国内地
权益登记日
中国内地
除息日
2025 年 11
月20日
2025 年 11
月20日
中国内地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配对象
2025年11月27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次分配的基金份额类别
的全体投资者。
注:
1. 现金分配款项将通过内地销售机构以内地销售机构和内地投资者指定的支
付方式支付。“中国内地现金红利发放日”为基金管理人划出现金红利款
项的时间, 现金分配款项最终到账时间以各内地销售机构实际划付时间为
准。内地投资者可能因收取前述分配款项而须缴纳银行费用。
2.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从本基金分配取得的
收益, 由内地代理人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
1
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从本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 计入其收入总额, 依法征收企
业所得税。
由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 可能导致在内地销售的本基金
份额的资产回报有别于在香港销售的份额。同时, 中国内地关于在内地销
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与内地普通公募基金之间在税收政策上也可能存在差异。
综上, 特别提醒内地投资者关注因税收政策差异而对本基金的资产回报可
能产生的影响。建议内地投资者就各自的纳税情况征询专业顾问的意见。
内地投资者如需了解其投资于本基金的相关税收政策, 请查阅财税
[2015]125号《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的税收法规。
内地代理人就本次分配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额应为内地个人投资者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约为人民币0.0124元(交易代码968175)和人民币
0.0124元(交易代码968176)。
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将所有内地个人投资者分配红利总
金额统一扣税后再进行税后红利的明细分摊处理, 因此依照前述每一基金
份额类别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金额而计算所得的投资者所持份额应扣缴
的个人所得税总金额与投资者实际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总金额可能存在尾
差。
有关本次分配成分比例及与税款有关的事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于内地代理
人网站(http://www.thfund.com.cn/)登载的基金分配详情公告。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中国内地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配权益, 中国内地
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配权益。
2. 此次分配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配。
3. 咨询途径:
(1) 内地代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046
2
公司网址: http://www.thfund.com.cn/
客服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2) 内地销售机构: 见内地代理人官网列示
四.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
(http://www.thfund.com.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百达香港-瑞士百
达策略收益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 并确
保遵循其规定。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 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
法规适用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
件及公告(包括当中的风险揭示内容),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 本基金的分配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 但不会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投资风险及投资收益水平, 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 风险提示
1.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 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 过往表
现并不可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百达香港-瑞士百达策略收益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
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 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对于内地投资者
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2.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
册后在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瑞士百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