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公募基金日报:ETF 纳入互联互通

5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 ETF 纳入互联互通

一、 市场走势

昨日,沪深两市双双收涨。截止收盘,上证综指收于 3149.06 点,涨 18.82 点,涨幅为 0.60%;深成指收于 11310.28 点,涨 116.70 点,涨幅为 1.04%;沪深 300 收于 4029.02 点,涨 27.72 点,涨幅为 0.69%;创业板收于 2350.38 点,涨 27.90 点,涨幅为 1.20%。两市成交 8110.16 亿元,较前一日交易量减少 0.58%。小盘股强于大盘股。中证 100 上涨 0.68%,中证 500 上涨 0.73%。

数据来源:Wind,好买基金研究中心; 统计时间:2022/5/30

31 个申万一级行业中有 25 个行业上涨。其中,社会服务、汽车、食品饮料表现居前,涨跌幅分别为2.84%、2.61%、2.23%,银行、煤炭、房地产表现居后,涨跌幅分别为-0.70%、-1.00%、-1.18%。沪市有 1430只个数上涨,占比 66.92%,深市有 1595 只个数上涨,占比 59.67%。非 ST 个股中,97 只个股涨停,9 只个股跌停。股指期货主力合约 3 个合约均上涨,其中,1 只期指好于现货指数。

昨日,中债银行间债券总净价指数下跌 0.05 个百分点。

昨日,美股休市一日。亚太主要市场普遍上涨,其中,恒生指数上涨 2.06%,日经 225 指数上涨 2.19%。

二、 指数涨跌

注:美股休市一日

数据来源:Wind,好买基金研究中心; 统计时间:2022/5/30

三、新闻

1、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印发新能源相关发展的方案与意见

5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实现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

财政部也印发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到 2025 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 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 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意见》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优化关税结构。

2、ETF 纳入互联互通

5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 ETF 纳入互联互通。时间安排上,从本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实施,需要两个月左右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此外,中国证监会就《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具体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以下统一简称 ETF)纳入互联互通。现公告如下:

一、为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和机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于

2016 年就 ETF 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达成共识。2021 年 1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就 ETF 纳入互联互通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二、ETF 纳入互联互通后,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 ETF 基金份额。

三、ETF 纳入互联互通基于股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连接,主要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遵循两地现行的基金运作、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其他制度安排如下:

(一)投资标的。两地将基于基金规模、跟踪指数选股以互联互通标的股票为主等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内地 ETF 及香港 ETF 纳入标的范围。详细的条件规定将由两地交易所发布。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同意,两地交易所可根据运行情况在股票互联互通框架下调整纳入标的范围。

(二)投资方式。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投资 ETF,仅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不允许申购赎回。

(三)投资额度。ETF 投资额度与股票投资额度一并统计及管理。

四、对于本联合公告未提及的其他有关事项,参照适用股票互联互通联合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包括适用的交易、结算、投资者适当性、两地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对口联络机制等。

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将制定发布或调整完善相关业务规则,积极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及测试、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需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安排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正式将 ETF 纳入互联互通。

从本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实施,需要 2 个月左右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补充——深交所发布的《ETF 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1)》:随着对外开放战略的深入推进,ETF 将成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ETF 互联互通机制将进一步拓宽,持续提升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一方面,境内资金可借助跨境 ETF 低费率、交易便捷等优势实现“走出去”,使跨境 ETF 成为境内居民全球资产配置的便捷高效工具。2021 年以中概互联为代表的跨境类 ETF 产品规模大幅增长,体现了境内投资者对境外市场的投资需求。

另一方面,境外资金可通过 ETF 实现“引进来”,ETF 互联互通产品逐渐成为境外机构配置中国市场的重要工具。

2021 年境内 ETF 产品规模达 1.4 万亿元,较上一年增长 30.55%,产品数量和规模均创近十年来新高。其中,跨境股票 ETF 规模增幅达 212.33%,增量资金大幅流入港股主题类 ETF。

点评:ETF 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吸引中长期投资者;也为有利于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的选择。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金融产品的过往情况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人请详阅金融产品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产品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本文件任何内容不得视为本公司及本公司雇员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主动推介相关产品的行为。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请仔细阅读本文件中重要法律申明和风险提示。

大佬访谈
全球赢+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