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作为“理财新规”配套制度适时发布实施,我们从中精选几条为投资者做出解读。
1.在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和销售起点方面,在前期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
解读:允许银行子公司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相较于此前新规中银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可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而言进一步放松了投资股票的限制,继续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提供政策层面的指引,理财产品作为较为稳定的负债端,可为股市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同时,不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也是进一步为投资者降低投资门槛。
2. 在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方面,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解读:在之前的商业银行理财新规中,规定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且不超过银行表内总资产的4%。并且规定如果投资同一融资客户的非标资产,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而对于银行子公司而言,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限制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放宽,给了银行子公司投资非标资产相对更多的余地。
3. 在产品分级方面,允许子公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但应当遵守“资管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分级资管产品的相关规定。
解读:对银行子公司放开分级产品的相关要求,意在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向理财子公司转型,也延续了之前商业银行理财新规的政策方向。
4. 在销售渠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规定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
解读:进一步放松银行子公司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可能是考虑到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将面对市场上现存的大存量的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的竞争,放松渠道能较为有效的解决理财子公司渠道上的问题,稳定未来长期的负债端来源。
对市场的影响:在近期权益市场表现较为低迷的环境下,政策托底的信号愈发明显,高层频频发声稳定和提振市场信心:央行行长易刚直言当前股市已经处于历史较低水平,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以改革开放创新为主线来稳定市场信心,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将加大险资投资上市公司力度。除了高层领导的发声支援,各地方的国资也开始纷纷行动起来驰援A股,包括之前深圳国资对上市公司援助的100亿名单在昨天也确定了,通过从股权、债权两方面入手,通过降低质押率,入股等多种方式为民营企业降低流动性危机。北京也已在今年9月初发起设立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基金帮助民营科技上市公司化解股票质押风险。这也是我们一直说的政策先行,政策现在在各个维度上去缓解融资和企业的困局,商业银行子公司的征求意见也是进一步在未来为权益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能一定程度上稳定市场的情绪,抬高市场的风险偏好,提振市场士气。从投资的角度去看,建议投资者继续关注以精选个股风格为主,配以“消费+科技”持仓风格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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